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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9年自主录取选拔简章(适合江苏省外考生)
来源:东南大学 2008-12-11 17:11:00 【字体:小 大】

东南大学2009年自主录取选拔简章

(适合江苏省外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高考改革的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进行自主录取。现将“东南大学2009年自主录取选拔简章”公布如下:

一、自主录取计划

    不多于100名(其中理科考生不少于80%)。

二、自主录取对象条件

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具有申报我校自主录取选拔资格。

1、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全国奥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生物、信息竞赛一等奖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全国或省级科技创新重大奖项或一等奖的应届理科毕业生。

3、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全国或省级大赛优胜奖的应届毕业生。

5、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综合素质高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理(文)科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录取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5日(2008年12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1、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http://zsb.se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内容包括:

①  所在中学校长签名 、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

②  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

3、我校依据自主录取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08年12月25日前交纳报名测试费人民币60元。

5、我校对初审通过并且已经交纳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文化基础测试和心理测试。

文化基础测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英语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日。

测试地点: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南京市四牌楼2号)。

6、在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我校依据三门文化基础测试科目成绩加和排序(满分480分),在自主录取计划内分别确定获得我校自主录取资格理(文)科考生名单。

7、我校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通过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8、我校将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通报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看测试结果。

9、被确认具有我校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自主录取协议”和“诚信承诺

书”。

10、我校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的监

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录取资格

11、被我校认定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如果体检和政审合格,将按照我

校的优录政策予以录取。

四、优录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保障措施

1、严格自律,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律

检查委员会等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录取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2、成立东南大学自主录取测试命题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

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坚持自主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操作程序、

选拔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本实施方案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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